青島一直致力于吸引人才到青島創業、就業,尤其是青年人才到青島,既是“青春之島”的熱切期盼,也是青島發起“雙招雙引”攻勢,建設開放、現代、活力、時尚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現實需要。對此,青島實施聚青行動計劃,針對在青島創業的大學生出臺多條條舉措吸引青年人才來青、留青、回青創新創業
1、青島大學生創辦小微企業就業補貼政策
對2018年及以后畢業的派遣期內統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在青島市小微企業就業并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補貼標準,給予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小微企業就業補貼
2、實施高校畢業生在青島創業者提供住房補貼政策
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派遣期內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及留學回國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在青島創業并具有本市戶籍的,分別按照本科畢業生500元/月,碩士研究生最高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最高1500元/月的補貼標準,并給予提供創業者最長不超過36個月的住房補貼。
3、對在青島創業的大學生實施創業補貼政策
按現行青島市創業補貼政策規定,大學生畢業5年內畢業生,在青島行政區域內創辦個體戶、公司、社會團體等各類創業實體,取得營業執照等有效資質,在創業實體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及以上的,可申領1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高校畢業生在青島創辦的小微企業,取得營業執照等有效資質,注冊登記滿1年,申領補貼時法人在該工商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可申領1.2萬元一次性小微企業創業補貼,除創業者本人外至少3名職工在該企業就業的,補貼標準提高到3萬元
4、青島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
簡化青島大學生創業流程,大學生在青島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青島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5、對在青島創業者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在青島市創業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6、大學生在青島創業提供一次性安家費政策
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研究生、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研究生,在青島行政轄區內初次創業,并在青島市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具有本市戶籍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萬元、碩士研究生每人10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安家費。
7、實施青島大學生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在青島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在畢業5年內的創業大學生,取得營業執照等有效資質,在創業實體辦理就業手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可申請最長3年期限的創業擔保貸款,并根據帶動就業情況給予最長3年的全額貼息。其中,從事個體經營的,可申請最高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創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事務所等創業實體的,可申請最高4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